3月1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大会应出席代表2924人,出席2838人,缺席8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讲话中强调:“编纂民法典是党中央确定的重要立法任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民法总则是编纂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总结继承我国民事法制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系统确定了我国民事活动的基本规定和一般性规则,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要不辱使命,再接再厉,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确保到2020年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
张德江指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发扬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精神,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高度评价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人大等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民法总则、代表选举等法律文件。明确了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部署安排。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同心协力,认真审议,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砥砺前行的目的。会议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充分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